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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德民格言感悟
★ 摔倒了爬起来,继续勇往直前,再远的目标终有可能到达;摔倒了趴着不起,再近的目标也永远到达不了。 ★ 一生中有过沉痛教训的人,若能吸取教训,奋发图强,他将比一生中从未有过教训的人的人生和经历,更加精彩、更加丰富。 ★ 人生,不会因为得到愈多而愈光彩,而是因为贡献愈大而愈千古流芳。 ★ 爱叫的鸟,身体瘦;好吹的人,工作骚。 ★ 钱财,被坏人知道会引来祸患;疾病,让家人知晓能及早医治。 ★ 君子爱财,当取之正道。 ★ 金钱、权力,可以暂时改变你的命运,但不一定能让你取得永世好声名。 ★ “人情”,能使天平倾斜;“关系”,能让事实颠倒;“金钱”,能给裁判带来铜臭。 ★ “人情”、“关系”、“金钱”,固然是公正的天敌;但低劣的综合素质,也是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。 ★ 有效的监督,是预防违法办案的灭火器;必要的探讨,是解决疑难问题的润滑剂;正常的过问,是提醒公正办案的清醒剂; ★ 能让胜败双方当事人皆服的审判,是公正的审判。 ★ 能让明知自己完全可以胜诉的当事人,自愿放弃胜诉权利、接受调解,是合法、成功的调解。 ★ 善于发现疑点的办案者,是明察秋毫的办案者;善于排除疑点的办案者,是智慧超群的办案者;两者同时兼备的办案者,一定是积极探寻案件真相而永不懈怠的优秀办案者。 ★ 凡能轻松详述认定理由和裁判理由的一切认定和裁判,一定是正确的认定和裁判;凡不能轻松详述认定理由和裁判理由的一切认定和裁判,一定是错误的认定和裁判。 ★ 凡事一味强求当事人举证,等于扼杀明察秋毫的办案人才。 ★ 能使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符的办案,是明察秋毫的办案;无法使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符的办案,是稀里糊涂的办案;故意使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悖的办案,是徇私枉法的办案。 ★ 以真实的法律事实,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结果的案件,一定是铁案;以不真实的法律事实,作出任何的判决结果的案件,一定是错案,甚至是冤案、假案。 ★ 做好事不留名,也许无人知晓;干坏事欲遮掩,反而人人皆知。 ★ 有疾病不医治,会使病情加重;阴暗面不曝光,能使职场变黑。 ★ 烈日暴晒,能杀死衣物霉菌;媒体曝光,能消灭党内“蛀虫”。 ★ 腐败现象不会因为封锁报道而自生自灭,相反的,还会更加愈演愈烈。 ★ 为孔雀打扮,能让其更显美丽;给乌鸦贴金,只能使其更丑陋。 ★ 过分宣扬正面,未必带来和谐;极力掩盖负面,定会败坏风气。 ★ 封锁报道阴暗面,就是纵容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。 ★ 要使肿瘤消失,必须动刀切除;要让贪官醒悟,必须媒体披露。 ★ 要想国家强富,必须先治官府;要想社会进步,必须全民反腐。 ★ 领导负责制,是掩盖腐败现象的一双无形的大手。 ★ 每个人都要经历教育的三个“大课堂”,一是家庭教育、二是学校教育、三是社会教育。如果不铲除官场潜规则,就等于把已经教育好了的孩子又重新放入“大染缸”里浸泡。 ★ 官场潜规则,是全民道德教育的绊脚石。 ★ 铲除官场潜规则,必须先从改革国家体制开始。 ★ 全民道德教育,必须先从官德教育开始。
作者:潘德民 作者单位及通联: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电话:0593—7853930(办),13809574015 邮政编码:355200 电子信箱:fdpdm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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